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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1 | 最近登入:10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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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3人投資一家餐飲店,一人投資40萬,其餘兩人為投資30萬,共計100萬元,店到今年二月過年,已開一年,最大股東為實際經營者,但是店開一年,不但帳目不清,且從未開會,大股東聲稱店的投資資金已用完,且自己又貼了20多萬元,店的帳目不清,我沒有店的鑰匙,也無法查帳,他只告知店當初投入資金100萬元已用完,他自己又貼20多萬元,對於我們要拆夥的事不於理會,我想請問律師  1我如何透過法律,請他跟我們對帳,查完帳後,我要退夥   2他未經我們另兩人同意,自行投入的金錢,我們可以不認列嗎,謝謝,確定好如何處理後,我想委託一位律師幫我提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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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