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amm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1-01 | 最近登入:104-31-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專業人士,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本人五、六年前曾因竊盜案被起訴判決緩刑兩年,期間無再犯且判決未撤銷,自覺羞愧並深深悔改,至今已重新檢討;但於去年,公司同事錢包遺失,後來尋獲後,調查監視器,發現我有經過該被丟棄之垃圾桶,且同樣地丟棄了類似錢包一物品,於是被以嫌疑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我曾經做了懊悔的事,非常珍惜這個機會,我堅決否認自己有做出違背良心的行為,之後出庭了幾次,從原本的簡易庭到現在一般法庭,中間當然有被告知和解或認罪等等,但我堅持沒有就是沒有!我想請問的事:難道憑著模糊的翻拍畫面,我就成了百口莫辯的罪犯嗎?我以為我在每次出庭時都講的很清楚了,為什麼還是沒有結果?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己嗎?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可以麻煩有經驗且專業的人士協助我嗎?!抱歉,麻煩了~
瀏覽:882
日期:10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