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佳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2-02 | 最近登入:104-2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昨天因故被帶回警察局驗尿,我知道結果會是一級毒品陽性反應,我在97年有因施用二級毒品被勒戒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前科,所以我想請問,到時候我可不可以跟檢察官請求緩刑在外戒癮治療呢?我聽說可以寫答辯狀,可是我不會寫,所以如果叫律師幫我寫的話效果是不是比較好呢?該如何進行呢?因為我有2個小孩要養,一個14歲,一個才8個多月,如果我進去勒戒的話孩子沒人幫我養,所以我真的不能進去,拜託各位律師能幫我想想辦法,感激不盡   那請教各位律師,我該在什麼時間點開始寫訴狀呢?因為我是在3月2日被帶回警察局驗尿的,驗完尿做完筆錄就讓我回家了,只交待我之後要隨傳隨到,不然會被通緝,那我現在是不是該等驗尿報告出來,收到起訴書時再寫訴狀呢?不然我現在根本不知道該找那個檢察官……
瀏覽:957
日期:10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