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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2-02 | 最近登入:10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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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民國101/09/23加入world gym(世界運動中心)。合約上有載明,最少需要使用24個月,一直到最近world gym的人來電,說信用卡扣款有問題,才發現,合24個月的合約已過期,但world gym的人沒有來電或簡訊提醒,world gym自行決定續約;因為已超過原合約期限,故我只願意支付原合約書上的到期日之未扣款部份,但world gym堅持又已續約,要求我支付至2月的會費 確認一下合約書,上面有條規定"本合約之存續期限為十年,會員欲終止本合約者,必須依背面規定辦理。 請問world gym這樣有沒有違法,如果我堅持不付合約到期後的月費,我是否有違法,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這問題? 謝謝您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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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