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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02 | 最近登入:104-09-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各位律師... 去年11月份保智大隊來家裡搜犯罪物品,並無查到任何犯罪物品 ,但也依照警察指示要求做筆錄....之後等地檢署開偵查庭.....今年 1/3也依照指示去嘉義地檢署開完偵查庭.....至今2/6收到地方法院 要求2/13需開庭並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廠商要求賠償10萬.   當初只想賺些奶粉尿布錢..選擇在家裡做網拍...減輕家裡的開銷...卻真的不知道賣的商品會觸犯商標權,第一次觸犯刑事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很害怕...我有兩個小孩要養....目前都自己顧..家裡長輩年紀大了...無法細心照顧小孩...也因為只有先生一個人養家....一個月收入不多...2/13要與廠商和解,我該如何做是對我有利的,十萬塊對我家來說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律師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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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