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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5-02 | 最近登入:104-02-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瀏覽:838
日期:104-03-02
(電信業工作,需攀爬電線桿以及鑽入地下道) 先生於2015/1/5上班被高壓電所傷,住院5天,公司未職災申報,也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僅給與一天一千的補貼,(上班日公司計算22天),一月底頻繁來電,說依勞基法規定,病假最多只有30天,詢問何時可以歸工作崗位!!先生怕會因此失去工作,故於2015/2/9回去上班。 2015/2/9上班日,因公司未申請路權,該組組長怕被檢舉會罰款,故無放置交通安全錐或任何表示以至警示,就拉電纜線穿越馬路,綠燈直行大卡車司機未注意到電纜線,路過時勾到了電纜,雖先生即時放手,但不慎被剩餘在後的電纜線拉扯,跌倒撞於地面,前額縫16針、左前臂壓傷、韌帶斷裂,(住院七天),醫生囑咐應休養半年,公司老闆聽聞此事,告知要申辦留職停薪,(也還是未申報職災,並未給與住院申請單、門診醫療單以及自墊退費)   請問公司是否真的可以申報留職停薪?!   另外先生公司申報薪資為19273,但實領均有4萬元以上(全部薪轉未領現),薪資明細上註明本薪18000,剩餘的都是獎金、全勤和補貼,是否正確,會影響日後權益嗎?!可否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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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