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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白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5-02 | 最近登入:104-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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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施工路段因路旁碎砂石很多騎車經過時就滑倒,警察建議可試試申請國賠,今天政府單位請我去跟廠商和解,廠商對於有列項目和金額的理賠尚可接受,但對精神賠償有異議,因精神賠償只大概敘述"傷口疼痛無法睡眠影響工作",覺得我要求五萬太高(要求金額是因朋友有出過車禍,傷勢跟我差不多, 診斷證明書敘述為"腳踝,膝蓋,腰 多處挫傷"於是跟對方要求3~5萬精神賠償,事後對方賠3萬,所以就隨手填5萬),於是就開始推責任用盡各總藉口要把賠償金額一再降低,我想請教專業律師們 1.我的精神理賠是否真的過高 2.金額合理的話,我該怎麼堅守 3.或去看精神科醫師,在開個診斷證明是否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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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