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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2-03 | 最近登入:1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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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兒於104-2-28被房東打.
女兒未滿18歲
簡單說:因為我女兒住外面.被房東打.我有請小女驗傷但小女事發地點.在台北南港區.我是否可攜驗傷單在台南提告.提告需要我女兒也在台南派出所跟我一起出現報案嗎?那將來.開庭是否可以要求台南開庭?另外.除驗傷單外.我還需要有甚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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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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