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Bruc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3 | 最近登入:104-13-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朋友為了賺錢想至柬埔寨幫製毒販處理帳款。我想透過告知其罰則來嚇阻他不要以身試險...但是看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大部分是針對製造、運輸、販賣、施用和轉讓毒品等有對應的刑責,卻沒說到"協助"毒販/製毒工廠營運需要負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是不是我看錯了法條? 如果在柬埔寨被當地警方查獲,是要依據當地法律或是遣返至台灣判刑? 又朋友先前被騙做人頭,現在已經是詐欺被告的身份(仍未結案),依法是否會限制其出境? 先謝謝各位律師專家的幫忙...
瀏覽:763
日期:10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