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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28-11 | 最近登入:100-28-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幫我一個非常好的朋友問的 希望懂法律跟處理程序的大大幫我做一個詳細的解答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是一個外務司機 主要負責送貨.收款他在今年的11月10 號 因家庭經濟的問題侵占一個客戶的貨款 並沒有如實繳回公司貨款金額為25070 元 但是之前因為他的同事們為了方便彼此聯絡 購買車上無線電+材料+天線 共6070 元經過跟公司溝通之後 先由公司付清無線電的金額公司再從每個月的薪水裡面扣 共分成六期已經償還2期 後面還剩下4期 金額為4000 元但是在今年的11月19 號  被公司查到 侵占公款25070 元並在同一天被公司革職 他在離開公司之前公司有叫他寫一張侵占公款切結書 上面金額是29070 元並簽一張本票 本票上面的金額是25070 (公款)+4000 (無線電)簽的日期是今年11月19號  償還的日期是今年12月10號 他被革職的那天 公司沒有把11月份 的薪水給他公司也在11月19號  前往警察局備案請問問題一:公司把他侵占的公款跟公司同意先幫他墊付的無線電金額全部算在一起並寫在同一張本票上面 導致本票上面的金額變成29070 元 這樣是不是變成他侵占的公款金額變成為29070 元 本票上面沒有特別註明其中4000 元為無線電的金額  這樣在法律上是否合理!?問題二:他是不是可以跟公司拿11月份 的薪水 並等到12月10號 再償還侵占的金額 是否不用等到公司的發薪日 再去拿 發薪日為每個月10號 這樣可以嗎!?問題三:如果他被送到法院 已他這樣子的情形來說會受到法院怎樣的處置大概有幾種的處置?P.S   之前曾經發生過一次 但是 公司給他一次機會最近又發生第二次   二次的原因都是來自家裡的經濟問題~!!    第一次侵占的公款  已經全數償還公司了希望懂法律的大大 為我解答  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的好朋友謝謝各位大大小弟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盧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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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