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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TI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9-03 | 最近登入:104-21-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你好,我想詢問,我在2/27的時候,用網路上買的體驗卷到東區的一家spa做療程,做完以後覺得不錯,再加上店家說可以分期付款,所以選擇了店家推銷的課程。但日後被要求出示雙證件及存摺,因為店家說要證明我有收入來源,我覺得很奇怪,所以想要退課,但店家卻說分期付款已經過了。我後來詢問退課事宜,被知會說要繳交的總金額與當初拿的收據金額不一致,若要退課,必須支付總金額的27%違約金給店家。我跟店家問為何更改金額,店家說因為我沒有提供存摺,加上剛出社會,所以幫忙更改為金額較低的分期付款。我說我並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要更改金額,店家卻說仲信有打電話給我,但我沒有接到。另外,我想確認我當初簽的分期付款書,店家卻沒有留底,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目前為止都還沒有付錢及做課程療程,但有簽了分期付款書。但有聽朋友說,雖然有簽,但課程還沒做過也還沒有繳交課程的錢,所以可以直接退課,並不用付違約金,是這樣嗎?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若需要寫存證信函,該怎麼寫呢?
瀏覽:760
日期:104-03-21
你好 我想請問,如果我在一家美容中心購買課程,在分期付款過了之後被店家告知金額與之前不同,而店家告知分期付款的公司有打電話來跟我確認,但我並未接收到任何來自於分期付款公司的電話,我只有接收到第一通確認身分的電話,想請問一下那這樣契約還算成立嗎?因為我的帳單在店家那裡,帳單上面顯示的金額與我手上所拿到的收據金額不一致,我覺得很奇怪。而店家?如果我要退?,需要繳交違約金,違約金為總金額的27%,但當初所簽的所有文件裡面並沒有顯示任何有關違約金的事項,只有顯示實施課程前若要退課,要給手續費,為總金額的5%。
瀏覽:655
日期:10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