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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6-03 | 最近登入:104-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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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妻子結婚20多年,有三個小孩.
她不僅好吃懶做而且不做家事.
家裡跟垃圾堆一樣,講也講不聽.
去年年初某一天的半夜,突然打我/掐我,身上幾十處瘀傷.
隔日立即到醫院驗傷(有驗傷單),社會局社工也有打電話來關心.
今年以來更是誇張,家裡已變成垃圾回收場,到處是垃圾.
重點是我跟小孩已搬出來住,算是分居有半年了.
兩個讀高中的小孩都叫我趕快離婚,並且願意為我做證.(不僅是肢體上的暴力,還有言語上的各種恐嚇)
如果只驗過一次傷,可以訴請離婚嗎?(聽說要被打三次才可以訴請離婚,是真的嗎)
別人家都是女人被打,我則是一個大男人被打.......(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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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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