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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2-08 | 最近登入:103-06-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在一家美容連鎖機構前後服務了10年以上,從美容師做到店長, 有擔任店長3-4年的時間,去年3月公司忽然要求我配合職務異動先安排我到另一家店擔任美容師3個月之後會在幫我升上來,理由有些遷強當然我ㄝ不太高興,對當時的主管不諒解,所以我就告訴自己以後都不想再.擔任店長了, 過了好幾個越一直到10月份有家店一直沒有人願意接任店長找不到人之下來了一位高階主管 到店裡起我幫幫忙接店,總共來了3次 位後一次說了重話不管我願不願意都要接,就算不願意也要接到過年後再說, 同時要求簽一張2年的合約,我有提出不願意因為我無法保證做滿2年,當時他表示過年後再說,當天我有再打電話到公司跟另一位主管表示不願意,但他ㄝ表示上面決定了無法改變 合約內容主要是因為培訓店長,公司會安排課程給予訓練為感謝公司器重願服務滿兩年,為服務滿2 年要違約金3萬,人事拿給我簽時金額跟時間事空白的,兒且我在這公司已擔任過店長所以ㄝ沒有再去上培訓課,薪水ㄝ比美容師領的少每個月只領23000左右,不堪經濟壓力我是單親媽媽有2個小孩要養要怎麼過生活阿,於是3月提出離職正常程序,3/20離職了我的特休還有8天也不給休也沒給錢,又要我賠錢是要逼死人嗎?我想爭取一個正義公平,我去過勞工處他們說幫不上我的忙,我到底該怎麼辦? 9/4要開調解庭了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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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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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22
 謝謝您熱心的幫我!我就先這樣吧!等開始訴訟在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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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