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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翔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1-04 | 最近登入:10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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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收到父親國稅局的房屋稅單, 但是卻是由我女兒繼承應繳, 期限內我們無理會,現在卻變成法務部的 執行命令, 父親往生一年多,當初我們子女和父親的 兄弟姐妹皆拋棄繼承, 我查過,父親的繼承者為 1妻子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因為父母已離婚,父親的父母皆過世, 所以沒有第一及第三繼承人, 而我們子女和父親的兄弟姐妹都辦理 拋棄繼承, 父親是102年10月底過世, 女兒現在也才九個多月, 難道女兒就該繼承?如果國稅局這筆 房屋稅不繳,會影響我女兒日後信用或其他問題嗎? 我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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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