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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樹志工大胖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04 | 最近登入:10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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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害人去年手機被偷去報警
11月多去中正法院跟對方和解要賠償總共三萬4月開始每月匯款到台新銀行伍仟元整
現在已經4/9也沒有收到所以我到底要不要聲請假扣押
還是繼續告他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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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9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若是法院或調解委員會成立的調解或和解,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若是私下和解,就要提告請求給 ... (恕刪)
問題對方丈著之前被關的紀錄
真的要告還要付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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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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