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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4 | 最近登入:104-12-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 簡單說明一下狀況 我的父親有一個弟弟(以下稱叔叔)及三個姐妹(以下稱姑姑),我的奶奶健在 最近爺爺剛過世了,這位叔叔在喪事過後急著要分遺產,並且不合理的要求了所有遺產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根本不將我奶奶和他的其他兄弟姊妹放在眼裡),他脅迫要是我爸少給他一點,他要寄存證信函要告我父親 我爸和其他姑姑都是老實人,放任他們這個貪得無厭的弟弟于取于求,我爸甚至被這個為了錢六親不認的弟弟說要告他而擔心的吃不下飯,因此我決定幫助我爸對付這個惡質親戚 據我所知,因為爺爺沒有立遺囑,我的奶奶有權向法院申請將財產分兩分,一份給奶奶,另一份再由我的奶奶及其子女平分,這樣是否正確 另外,因為這位貪得無厭的叔叔他只想要拿錢,可是對他剛往生的父親的喪事卻沒有出過半毛錢,對他還健在的母親也沒有盡過任何撫養的義務,這樣是否可再請他付撫養金呢?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我的叔叔態度這麼惡劣,我想我也沒有必要留情面了,一定會用最嚴厲的方法來對待這種人,有必要絕對會走法律途徑,若在中彰投地區的律師有信心,麻煩直接告訴我你們可以幫我什麼,我們會做最大的考量,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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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