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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米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4 | 最近登入:104-30-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在上上個月發現女友懷孕,目前我還未工作,希望不要生下來,女方一開始堅持要生,但最後決定不生要拿掉,但女方直接跑來我家要求簽立切結書,威脅我不簽就故意不拿小孩或把事情捅給我身邊的人知道,到時候生下來小孩丟給我養,逼不得已為了解決事情我只好簽下去,這些被對方恐嚇的過程,我無證據。 切結書內容說明由於人工手術,因此男方要負擔女方身體照顧費用42萬元,美其名是身體照顧費用,但其實就是賠償金。 請問這"身體照顧費用"價格合理嗎?事情發生當下我就直接給女方3萬5,"手術加作月子的錢",另外再要求42萬我是認為過高,如果最後走法院,此類切結書法院會直接要求我執行那42萬元?還是法官會考量事情改動賠償金額再執行?如果金額改動以您的經驗這42萬會提高還是降低? 謝謝您,我非常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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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0
我主要想問我簽的切結書.... 請問這"身體照顧費用要42萬"價格合理嗎?事情發生當下我就直接給女方3萬5,"手術加作月子的錢",另外再要求42萬我是認為過高。 如果最後走法院,此類切結書法官會直接要求我執行那42萬元?還是法官會考量事情改動賠償金額再執行?如果金額改動以您的經驗這42萬會提高還是降低?雙方都滿20歲。 謝謝您,我非常的煩惱。
瀏覽:1759
日期:104-04-20
我也這麼認為,是單身的情侶且我們皆滿20歲,且皆兩情相悅....這都有證據 事情發生當下我就自願就先付3萬5千元到4萬左右,包括手術和月子房的費用.... 但被威脅會被告知親友只好簽了負擔身體營養的42萬元費用的切結書。   謝律師  謝謝您   如果真上法院有需要會再請求協助 非常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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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