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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4 | 最近登入:104-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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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律師:我的房地是某電梯商業大樓其中一層的持分1/6(另5/6的共有人是兄弟關係),因為其他5/6的共有人難以聯絡,所以我在今年初將本人所有持份1/6出租他人(租賃標的範圍也寫明是該樓層的1/6)。今天收到部分4/6共有人的律師函,提及我並未取得他們的同意,擅自將共有物出租並供他人使用,顯屬無權處分行為,要求我終止合約並騰空返還房屋與共有人全體。  (事後求證,承租人與另1/6也有簽訂租約(承租範圍是整層),但是這個人收了錢,並沒有把租金分配給其他4/6,人也找不到了)   問題: 1.他們五兄弟的事情太複雜,我不想管,難道不能只就1/6持份來簽約出租嗎? 2.經過這次事件不勝其擾,我可以申請"變價分割"嗎? 需時多久? 費用大約? 可有風險? 以上,感謝各大律師撥冗相助~ 補充:因為標的是大樓的其中一整層,協議分割、裁判分割的話,現況使用還是相當複雜。所以才想乾脆"變價分割"拿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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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