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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友志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4 | 最近登入:10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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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一張本票上面只有簽名和手印屬於發票人所親自簽署 而其它像:發票上的金額.日期.地址.皆為別人所書寫 那這張本票是成立的? 授權的定義是指?書面?或口頭? 因我父親生前有做廣播節目有積欠廣播錢! 我父親有喝酒的狀態下對方要求我父親簽立本票,我父親在本票上只簽名跟蓋手印而已,其他皆非本人所書寫!而我也沒看到所謂的”授權”!所以想請問這樣開出的本票有什麼問題? 例外:我今日在法庭上詢問法官票據法相關法條時,有詢問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時,法官說這不能這樣解釋,請問這如何解釋票據法上的類似這種案列的解釋? 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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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