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欣慧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6-04 | 最近登入:104-2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們,您們好! 以下是事發經過。 當時車子是在行進狀態,我前方的車子因為要閃避路邊車輛而緊急煞車,而我也煞車(因有保持安全距離,故沒有撞到前車),後方摩托車從後面直接撞上來,導致我車後保險桿、後車箱、車門等凹陷,機車則是龍頭全毀,駕駛有送醫治療。 因當時趕著去面試,有和前來處理的員警說面試完再回去進行筆錄,所以是事後回來做筆錄時警方才給我對方資料請我直接和對方談賠償和解,完成筆錄後隨即致電對方(得知對方也是警察,事故後有回去上班),對方請我先去估價修車費用再跟他聯繫,我隔天去估價後打給對方,對方卻都沒有接電話,打了很多通後終於對方的太太接了,口氣很差的說「我們為什麼一直打電話來,說他先生回家後不舒服現在在急診,而且她現在在坐月子?」,我當下真的被罵的一頭霧水,我怎麼會知道對方的情況。 對方太太就說他先生身體比較重要且她坐月子不能跟我處理,要我先傳估價單(約6萬多)給他們,對方看到估價單後詢問「是直接匯款給我們嗎」,我們則說「看你們方便」,對方就說「因為銀行每日匯款上限3萬,所以要分3天給我們」,我們也同意對方。他們第一天確實有匯款進來,第二天因為上班關係無法去ATM確認款項是否進來,致電對方想做詢問,對方又不接電話了,之後晚上傳訊息給我們說,他們詢問過律師,說「沒有人現在就要求賠款且還是照估價單付錢,且受傷的是他們,他們可以告我們過失傷害,說匯3萬是他們最大的誠意,之後有法律途徑解決」,我們又是一陣傻眼? 我們想說對方是警察,對著方面的流程應該不會有問題,他請我去估價,我去了,給他們看估價後金額,對方也詢問是否直接匯款給我們,我們也想說看對方方便,事後致電詢問,對方不理還收到這樣的簡訊?! 我馬上去申請初判表,報告出來說,我方為「尚未發現肇因」,對方是「疑候車與前車之間未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車子也修理完,修理費約5萬6。 再把初判表、收據傳給對方 對方說車子有折舊,只願意賠5萬,並且要簽和解書。 請問初判表這樣是表示我們沒有肇事責任嗎? 有監視器拍到他從後面撞上來,如果申請再鑑定,結果會有出入嗎? 過失傷害部分是否也不會成立? 那關於車損部分對方只願意賠5萬,不可以要求依照收據全額賠償嗎? 對方態度被動消極,從頭至尾都是我們主動聯繫,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一定只能和解了嗎? 對方傳訊息說可以告我們過失傷害,不構成恐嚇? 對方和解書要求我強制險幫他申請醫藥費,但車子是我太太的名字,一定要替對方申請嗎? 如要和解時第三方公正人應該找誰? 謝謝解惑!!
瀏覽:2713
日期:10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