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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a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04 | 最近登入:10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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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進口車輛,需要運送至財團法人驗車中心通過多項檢驗,才可以到監理站領牌照上路,因為需要花很多時間來回奔走,所以請一家公司代辦理相關手續,所以有簽訂服務合約。其中服務費為新台幣40,000元,簽約時需先付10,000元訂金,簽名付款後,即代表合約生效。 在車輛檢驗之前,我已預付估檢驗費用新台幣160,000元,目前車輛檢驗已完成,費用是新台幣153,000元,所以我多付了7,000元,這直接被公司收走當成剩餘的服務費。現在這家公司要求我還要先把剩下的服務費尾款23,000元先付清,才會把驗車相關的單據證明正本給我,才可以至監理站查驗領牌。 然而在合約條款中有寫到,服務費的付款:本費用在通過驗車程序後,乙方(公司)將驗車單據與甲方(我)結算,甲方(我)則將服務費及及所有預付款項差額加總後 ,將餘款於約定時間內付清給乙方(公司)。 現在那家公司叫我先轉帳至他個人戶頭,收到錢後才會把驗車單據、發票給我,然後叫我自己去監理站領牌。我告訴他,要先把那些單據寄給我,我看過之後才能正確結算金額,然後才可以清楚知道錢花在哪幾種檢驗項目,沒問題之後就會付尾款。那公司說不可以先鈶我,要先收錢,頂多把發票掃瞄起來寄給我。但是發票不是很清楚有哪些項目,且檢驗車輛的金額加起來也未達153,000元,發票加總後約140,000元。那公司說還是要先付23,000元,如果少付,一樣不會寄驗車單據正本、發票正本給我。 而且驗車時需要我本人的汽車所有權正本,所以叫我寄過去給他們公司,驗車中心查驗完之後,就會寄還給我,現在公司也不還給我,那是不是很不講理呢? 請問律師大人,我要如何先把我的汽車所有權正本要回來呢?還有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收到驗車相關單據正本、發票正本,且正確結算餘額之後,再付款給那公司呢?   謝謝您的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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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