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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4 | 最近登入:10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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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A以加密方式撰寫不實指控與我跟他的LINE私密對話於他個人部落格的日誌上,同時再以其他Facebook帳號將日誌網址與密碼散佈於各大FB社群網站上。 其LINE私密對話內容有將我的圖像馬賽克但卻有公布我名字以及家庭狀況,並且有透露我某BBS的ID。其LINE私密對話內容的散播已經嚴重影響我的家庭與人際關係。 請問我可以針對哪些部分去提出告訴?他犯了甚麼罪? 因為之前向警察報案時,不知道該提告何種罪名,依照警察提供過往資料,乃在筆錄上向對方提出妨礙名譽罪。現在案件已送到地檢署,若我控告妨礙名譽罪不成立,那我應該額外告甚麼罪?然後在收到地檢署傳票後,向事務官提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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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