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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小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0-04 | 最近登入:104-30-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好:本人與前夫已於今年初於新莊戶政事務所辦理兩造自願離婚.當初離婚協議書上載明2個孩子共同監護.哥哥今年17歲.弟弟5歲.弟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當時我未提出 贍養費.前夫才願意離婚.現在我想爭取弟弟的單親監護權與贍養費 每月$25000.直到弟弟成年.請問我該如何做?? 前夫 每月 收入 10萬 .有不動產.有車.有正當工作.但是 對我有過3次家暴.有申請一次保護令記錄 如果前夫也同意我的提議.那我們還需要走法律途徑嗎?只需要兩人去申請監護權轉移嗎?是去哪個單位申辦呢? 如果他不同意我又該如何是好??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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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