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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7-05 | 最近登入:10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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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一個姨媽92年12月在XX銀行借現金卡 3萬元之後就沒再借了 後來陸續有共還錢大約一萬多 之後因困境沒再還中途也沒收到帳單到了104年 忽然收到XX公司 委托XX財信管理公司說要還15萬捌千貳百陸拾玖元 信說如未置理 將依法代為聲請強制執行 確保債權 之程序 。之後打給XX銀行她們服務員說已把債權給XX公司 請我們去那問 。像這樣子銀行把債權過給XX公司 不用通知姨媽嗎?再來XX公司得到債權後也沒通知說債權在它那 中途都沒寄欠多少錢要請姨媽還錢的消息 等到十多年利息加本金到一定了再請討債公司寄封 像恐嚇信一般的摧討信件 這樣做法 正確嗎?再來對一個沒讀過書不識字靠打零工50多歲的婦女忽然造成巨大的壓力 可以嗎?   像這樣忽然暴增的錢 可透過什麼管道 繳最低的金額還債呢或一定要還到15萬8千多那麼多錢嗎 希望好心人士幫忙。最後感謝回覆的先生小姐 感謝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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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