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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5 | 最近登入:10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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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男友的阿公於5/14已過世遺產為之前賣土地所得的約一千七百萬 但在過世前就已經花到剩約四~五百萬第一:請問這樣還會課遺產稅嗎? 第二:現在問題是,阿公的印章在姑姑那,存則和錢則是二伯在管 但兩人目前的感覺是想兩人獨吞所有的錢,因為阿公沒有立遺囑 其他親戚在擔心不知道會不會頭七法事後,錢被全部領出來獨吞了 朋友是說,如果要分的話,需要阿公所有子女的印章蓋章後才能夠成立 不知道是否正確?那如果其中一方都不蓋的話,是否對方就無法獨吞? 因目前阿媽為老人癡呆住在安養院中,怕對方獨吞了錢之後就不顧阿媽了! 第三:二伯現在怎樣都不拿簿子出來刷明細給大家看! 那這樣其他子女能以阿公的子女的名義至銀行工會調紀錄出來查看嗎? 因家中長輩都不懂所以上來這裡諮詢,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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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