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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姌月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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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知道怎麼分類我的問題,所以就亂標了,抱歉。 我前夫,元月底出獄,沒多久收到傳票。 是四月底的票,但是他忙到忘記時間了,所以沒去。 今天警察尋來我租屋處問我他有沒有住這裡的時候,傻了。 我說沒有,這租屋處是他租給我跟小孩住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他看完小孩後會去哪。警察走了。 我知道傳票的事,但也才來一張而已啊~怎麼就被通緝了?不是傳3次沒到才會通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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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