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Overm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1-05 | 最近登入:104-24-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本人於2013年二月間初次酒駕(0.27)被吊照一年, 爾後又於2015年三月初酒駕(0.99)遭到警察查獲,以上皆無肇事, 刑事罰判決三月,易科罰金已繳清, 後查詢交通裁決所,發現需要吊銷駕照三年,  因敝人生活環境之所需,難以不使用交通工具,  後碰巧在網路上,看到新聞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56793 想請問我的情況,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裁決無須吊銷駕照三年?說到底,酒駕還是不對的行為,不過吊銷駕照三年實在太不方便,所以特來此處發問,希望有好心的律師可以解答我的問題,謝謝! 
瀏覽:580
日期:10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