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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6 | 最近登入:104-05-08
搜尋結果:共 1 頁,7 篇文章
我媽借摩托車給前夫騎,因為看他可憐,且他也算是硬盧我們的。 事後我媽想拿回來,可她前夫卻不肯,之後我們想盡辦法好說他也只是騙我們說會還,但是隔好幾年了,他卻依然不肯還我們,他當初只說到我媽台北工作回來就還我們,可我媽已經回來好幾年了他依然不還,不理不睬。   請問他這樣算是侵占嗎?雖然是借給他但摩托車名字是我媽的,也有當面跟他說還車他卻不肯,那我這樣該怎麼做?提出告訴嗎?他犯了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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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4
所以如果是口頭訴說,有證人也沒有辦法?   那如果以第一次申請時他確實有簽名蓋章(因沒有他簽章也無法申請)遞出申請,上面也勾選是給我媽所有,他也有看過,之後勞保局有回函說明第一次遞出申請確實有過,這也算是一種協議過的證據嗎?   畢竟如果沒有他簽名我們也無法去申請,因為要雙方關名蓋章才可申請。 那請問勞保死亡給付是屬於遺產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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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2
所以不管今天他在第一次申請時是否有簽名蓋章當時是無意見的,之後反悔這樣在費用未下來之前提出申請就是有權益平分這樣? 我也不能對他說他當時第一次無意見,之後卻反悔說要拿這點做出訴訟?   那像他現在騎的機車是我媽的名字,名義上是借用,我們想拿回他卻不肯還給我們,而且他跟我媽沒有婚姻關係了,我們可以用什麼方法來拿回?提出訴訟嗎?他這樣算是侵占?是我們很想拿回來他卻不肯,因為這件事情少說三年以上,他都不肯還我們還語帶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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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2
您好,我現再捧碰到一個問題是我哥在五月底去世,我跟我媽去申請勞保的喪葬輔助費,因為那個對我們不聞不問的父親在我們第一次申請期間說都給我們,後來她自己去勞保局詢問說錢有很多,就反悔說也要拿,但是喪葬費是我們再支出,他以前到現在也對我們不聞不問,壞的都丟給我們處理,好的自己享用。 我哥的所有喪禮的錢都是我跟我媽出,還有現下我們再租的房子也是我哥簽名,後來由我媽支出,父親在我哥喪禮期間對所有認識的人說一毛都不拿,可當有人拿奠禮來時他眼睛就為之一亮,一直說要看多少錢我媽不肯,後來我哥喪禮完畢後他就現出原型說我哥的他所有都要拿,但是再我哥出事當下他弟一個就是打我媽、恐嚇我媽,所以我跟我媽在我哥出殯後就立馬申請家暴,因為再以前他對我們的紀錄來說他跟地下錢莊借錢跑路是我跟我媽還有我哥再面對,包含他其它家人也身受其害,他知道後就罵我說是我害的,好像他以前到現在所以有事情都是我害的一樣。 他跟我媽在94年時離婚了,在離婚之前他一直使用暴力對我媽跟精神上的傷害,對我跟我哥則是精神上,因為他外遇所以我們三個人對他很切心,他卻還笑笑得跟我們說他外遇有女兒很開心。 我們現在遇到是勞保局因為他在審核期間提出申請,所以勞保局要我們自己商量,不過在期間後沒有結果就是一人一半,我想請問喪葬費用是我們再支付,以前到現在我們對他的印象真得很不好,他除了錢還是錢,對我們從來只有利益上的眼光,我哥腦部開刀他也是讓醫護人員不好做事,回家休息纏著我哥讓我哥在烈日底下陪他聊天二個小時。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不要拿到或者是拿少?我們都問過勞保局他說要我們自己處理,主要是因為當時我哥沒有去申請遺囑所以才被這樣。 我們也問過調解委員會說調解有用嗎?調解他不來的話是不是就送交法官判決? 那如果我們的案件不能用調解的話,打官司有勝算嗎?是要申請哪種訴訟?我們需要準備什麼?   那如果我要以他口頭上說給我們這點也有證人,用這個來對他提告可以嗎?那假扣押的話我該什麼時後提出申請?是等勞保用下來?那如果勞保下來之前幾天我可以去提出假扣押或是告他? 因為我媽還有機車在他那邊,名義上是借用,但我媽跟他已經離婚他也不肯還機車給我媽,這方面我可以一起對他提出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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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31
那請問如果我以他口頭上跟所有認識的人說不拿半毛錢的這一點來說,也算一種口頭約定嗎?因為真得很多人聽到我也有證人!   那我是不是就可以等勞保的死亡給付下來就立馬告他不遵守約定?順便直接申請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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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31
跟我媽前幾個禮拜申請了家暴保護令,現下我們蒐集的證據只有錄音,不知道當時開庭之後法官會不會申請通聯記錄,畢竟他現在就是以一天打無數電話來精神上騷擾,可我們去跟電信局申請卻只有通話紀錄,傷害者是我前爸爸,他卻十幾年都沒有扶養過我跟我哥卻反過來在我們可以賺錢的時候跟我們拿錢,小時候還家暴我們過,卻都沒有去驗傷,我跟我哥是我媽一手扶養長大,他卻是還有可以賺錢的行為能力者,在外面有錢花不管我們,沒錢了就回頭找我們,我們不給他就言語與精神上的騷擾,甚至到恐嚇的程度,我們那時卻沒有錄音存證。 最後我哥走了,他卻跟我們說我哥的錢他都要拿一半,但他家暴我們的時候沒有去驗傷,因為在辦我哥的後事。再者他現下期的摩托車是我媽買的,名字也是我媽的,他時不時會在我們租的地方來回的繞,也通報過警察了,卻人不在現場無法去捕抓,那我可以用什麼辦法去取回那台摩托車?我的證據現在算是足夠的嗎?他這幾天都沒有打電話給我們,就晚上九點十點後時不時來這邊按喇叭之後就跑了,這樣我們可以有什麼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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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7
所以如果他接下來沒有去我媽公司鬧,或者是再來打電話的話,我們這些蒐證算是不足? 因為他這些動作造成我們晚上睡眠方面有問題,那是否可以去醫院做精神上面的證明,這也算是一種證據嗎? 因為他撥打的騷擾電話都是未接來電,那我是不是可以去申請通聯紀錄把那些未接來電都申請出來?因為我查詢過那好像需要公文才能申請出來,所以是我們並沒有相關的傷害證明所以才可能遭到駁回?    機車方面是他硬盧我們才借他的,所以我要回來也是必須透過訴訟才能拿回?那是關於哪種訴訟其實我不是很懂,需要做些什麼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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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