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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6 | 最近登入:10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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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律師大大:
我於3月時購買預售屋(透天),當時已經接近完工
5月底初驗時剛好遇到梅雨季,房屋有多處漏水
漏水情形:1F客廳牆面、2F廁所牆角、2F天花板、3F天花板、3樓上四樓的樓梯間
、1F/4F 窗框滲水
建商有請抓漏公司來處理,處理過後依然漏水
經測試發現是牆壁內的排水管有兩支管子有破洞
我認為這應該屬於重大的結構瑕疵
請建商將牆壁打掉確認,建商說打掉會破壞房屋結構強度
現在又找第二家抓漏公司來處理,要使用藥劑倒入管內填補(師傅說保固三年)
房屋總價 910萬,目前已經付了兩成 182萬+10萬代書費總共192萬
我現在有幾點訴求不知道可不可行
1.防水保固延長:2年延長到6年
2.總價減少:我想請建商折價 50萬
3.最壞打算解約:退還19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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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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