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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6 | 最近登入:104-22-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我想請問 我媽之前騎機車與一台小貨車發生擦撞,對方是越線撞到,我媽當時也倒地,他雖然有下來察看但是他急著走就說他會賠償就留了電話和姓氏,他就馬上離開也來不及確認對方號碼。我媽也是後來看完醫生打電話過去,發現對方留假電話連姓氏都不一樣。好險當時我媽有拍對方的車,報案後,警察也蠻快找到對方,但是已經過了一天半。 到案後,對方態度非常惡劣。 今天是發生後的三個月,我媽想告他肇事逃逸,但是警察說我們不能直接告他,要等送出文件才能給法官判定。 那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而我們真的不能直接告肇逃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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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