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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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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甲方擁有全部房屋 及三分之二的土地, 乙方擁有三分之一的土地,  甲方出一筆錢將房屋稍作整理之後出租, 租賃所得甲方需要分給乙方嗎? 如果需要, 這樣怎麼計算呢? 或是不需要但需要付乙方土地使用權? 如果是這樣這要怎麼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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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