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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07 | 最近登入:10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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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今年2.3月時購買了一個音響產品,發現有問題後與賣家聯絡
對方也退款了,但寄回時忘記寄電源線過去
當時我在LINE上面 說會寄還給他
但是一直沒有寄還 也沒有回他
目前對方告我侵佔他的電源線(一條約100)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我了解這是公訴罪
我目前是希望與對方和解,請問和解成功後 有可能得到不起訴嗎?
又或者對方不想和解,那我會不會被判刑 或緩刑呢
十分知道自己的不對,不應該因小失大...
但是現在真的十分緊張
希望各位律師 能夠幫我解惑
先謝謝各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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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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