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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一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07 | 最近登入:10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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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今年2.3月時購買了一個音響產品,發現有問題後與賣家聯絡 對方也退款了,但寄回時忘記寄電源線過去 當時我在LINE上面 說會寄還給他 但是一直沒有寄還 也沒有回他 目前對方告我侵佔他的電源線(一條約100)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我了解這是公訴罪 我目前是希望與對方和解,請問和解成功後 有可能得到不起訴嗎? 又或者對方不想和解,那我會不會被判刑 或緩刑呢   十分知道自己的不對,不應該因小失大... 但是現在真的十分緊張 希望各位律師 能夠幫我解惑   先謝謝各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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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