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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露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7 | 最近登入:104-10-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我和女友發生過關係,我22歲她未滿16歲,她父母知道後要告我,但發生關係時,我不知道她未滿16歲,再臉書上她標示17歲,也未曾跟我說過她未滿16歲,請問我女朋友如果幫我作證,法官會採信嗎?罪行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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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依刑法規定,與十六歲以下的女子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是 ... (恕刪) 您好謝律師,關於臉書我已經有存檔,如果女方願意幫我作證,我是否還是有被關可能?還是會被判緩刑? 請問關於民事部分,女方家長可以依據哪一條例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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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0
請問,与人一言不合被打,過程沒自己沒罵過髒話,也沒還手,被打頭部大概20幾拳,只有抓住他避免再受傷害,有去醫院外科驗傷,如果我提起民事及刑事訴訟,他各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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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