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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Ti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7 | 最近登入:104-07-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在七月多的時候 我爸爸因為酒駕跟人家發生車禍  我爸爸是機車 對方是汽車  我爸爸有受傷  之後 送醫院時對方都沒有來關心 連行車紀錄器都沒有就堅持說他是百分百對的  後來他有打電話來跟我談  說要我們賠 如果賠不起的話 就拿出  驗傷單 跟 醫院收據  等等的  說要跟他們保險公司請  可是他們說請的保險金額  是要賠他們車子的  一毛錢我們都拿不到  我爸爸的機車 也報廢了  他們卻覺得只有他們有損失   我覺得這樣很不公平 雖然我知道我爸爸他酒駕不對  可是我爸爸有受傷 也有撞到頭  對方都沒有傷  他卻連關心都沒有  請問我可以告他們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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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告他公然汙辱時要附帶民事賠償是要跟警察說嗎  還是 公然汙辱本身就算是刑事了   所以到時候開庭時  法官就會問了  還是要自己去跟法官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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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3
我在上個月20號在臉書上跟人家起了口角 之後對方貼上我的照片 然後在上面打說 胸大無腦  這樣我能不能告他公然汙辱跟性騷擾 還有一個也是他朋友 他在罵我胸大無腦這個人的回應下面說 沒胸也沒腦 這個人我能不能也告他 後來我有去警察局說我要告他們兩個 也有開三聯單  可是為甚麼警察跟我說這個沒有辦法告性騷擾只可以告公然汙辱 但我在爬文時有看到 言語性騷擾 那為甚麼我不能告他這條 然後我想請問 這樣 到時候開庭時 我能不能請求金錢賠償 跟 要求他去勞動役呢    是要跟警察說 我想要他金錢賠償我嗎  還是等開庭時在跟法官說想要賠償 爬了很多文 真的有看沒有懂 拜託神通廣大的律師 幫我解答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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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