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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齊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07 | 最近登入:104-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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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家有東西被偷  後來由監視器查出來是同一住戶偷竊的在法庭上他也承認是他偷的,我們要他賠償被偷東西同價值的金額但他跟法官裝可憐說他是中低收入戶,說要分期付款4期還款~~但我們沒同意,因此我們收到了確定起訴他的書狀 之後申請調解委員會,他答應說要分2期還款,並且還有指明每個月5號還款,因此在調解委員會上答成和解。(我們當初和解條件是"還款")現在2個月2期已經過去了,他當初答應的金額一毛都沒還~我想問一下律師,這樣還算是跟他和解了嗎? 如果他都不還錢,還有什麼辦法呢??聽說如果偷竊有達成和解,他只會被判緩起訴?(但他根本沒還我們任何錢啊)他有毒品前科,這樣有可能會判緩起訴嗎?謝謝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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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