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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7 | 最近登入:105-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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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父親過世,遺產有糾紛,目前建物為母親所有,順位繼承是長男,建物的土地為母親與兄弟姐妹共同持分。現況:兄弟認為供養父母30年,且自認(確認非事實)家中重大支出皆由兄弟支付,因遺產分配不均(法院判決土地共同持分),要求分攤30年間兄弟共養之扶養費用,金額近四百萬,要求姐妹攤還給予兄弟。階段:兄弟提起訴訟,家事法庭通發調解意願通知。訊息一:兄弟提供之扶養費用說明僅以大略年限概算,無其他證明,母親年事已高,過於詳細情形已無完整印象,但在給予扶養費用情形並非兄弟所述,在前些階段至今無給予扶養費。訊息二:父親過世原因為罹患癌症,期間醫院接送、臨時照養問題大部分為姐妹照護,且期間費用無上述所說由兄弟支付。訊息三:母親與兄弟關係不良,長男破壞建物中的物品,使其目前居住的母親有其不良影響。訊息四:父親尚有ㄧ筆定存100萬元在銀行,繼承人之間未取得共識所以尚未領出。問題1:在調解中,姐妹應提出哪些具體事項較為有利?目前有提到申請通話明細(因母親與姐妹互動良好,且叫的動),可為一證明?破壞後的物品照片,該怎麼去運用?問題2:關於扶養費問題,調解上姐妹該如何論述訊息二、三的觀點,並要求其訊息ㄧ的証明?因準備要去調解了,雖然有ㄧ次調解的經驗(遺產持分),但是想要知道能怎麼做會比較好,網路的東西有點亂,有點迷糊,所以整理一下來這裡詢問,謝謝各位專業人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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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1
遺產問題 父親在102年過世,在銀行有定存100萬,繼承人欲提領出來但分配有所分歧,不願意前往銀行提領,該採取何種方式要求執行?  
瀏覽:832
日期:10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