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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7 | 最近登入:104-24-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日前在臉書二手買賣社團購買一個平板 跟賣方談好金額為3100$ 約兩天內寄貨到付款 今日賣方私訊告知收款金額填錯  要求先補款  想請問如果是賣方自己疏失填錯金額可要求補款嗎?  假設我拒絕補款而造成賣方損失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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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您可以主張解 ... (恕刪) 在此先感謝您回答! 另外在請問 假設賣方金額填100 而我簽收了  如不補那3千元 會有法律問題嗎? PS: 賣方私訊金額填錯當下,我要求拒絕簽收,但賣方拒絕,堅持補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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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