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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8 | 最近登入:104-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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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在板橋 在4月某天我爸(機車)是從土城方向往板橋,在十字路口要左轉(那個路口是可以直接左轉),在綠燈左轉過去之後,(聽對方說我爸不知道為何停在對向中間),被對方(機車)從板橋往土城方向,直行撞過來,(對方說他車速不快但是我覺得撞擊力道卻相當大),我爸當下就無意識ㄌ...因我爸傷勢嚴重都(在住院)當下無法做筆錄,到7月才去做筆錄因為我想花錢做鑑定,警員說:要鑑定須要1個月後再申請到了8月我去申請服務人員說:鑑定須等3個月...(那雙方提告的時間就超過ㄌ)我想請問:如果上法院的話我爸的錯會很重ㄇ???(我爸沒駕照)可是我爸傷的那麼重很怕上法院會完全慘敗...(我也問過對方他的要求,對方說:只要把車修好跟醫藥費.不過對方車損就開價要6萬多...對我爸負擔相當重,住院就已經花ㄌ不少錢..)我爸是腳骨折腿整個肉掀起來.肋骨斷3支裂1支其他擦傷,傷的最嚴重的一方,對方手骨折其他擦傷 想請律師們幫我解答一下...是要跟對方直接和解還是上法院??? 不好意思我的文筆比較差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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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