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T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6-08 | 最近登入:105-17-09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各位好
想請教各位
我於104年間有借款,目前剩餘金額不多,想一次結清。
想開立切結書,讓對方簽名確認已結清
可對方在還款期間意外發現我工作地點後屢次出現,心裡感覺不舒服。雖因尚未結清而理虧,但希望切結書內表明請對方於結清後別再出現;以及希望該切結書可加諸,我與此人只是單純借貸關係,並無其餘不正常關係。結清後,若再有任何傳言認為我與此人關係不正常,可以用這張證明。
學一次教訓學乖,只是真的不願意再聽見亂七八糟的留言。
請各位幫幫我,可以開一份有效的切結書
瀏覽:374
日期:105-09-13
您好:
我於104/08/16 凌晨被警方攔檢,酒測0.33、無肇事、無前科、初犯。
簡易庭開完後,告知等待傳票,並簽限居。
想請問一下,通常這樣的案子,可否易科罰金?請問可否分期?
以正常速來講,大概案子要跑多久就要開始繳罰金?
感謝
瀏覽:414
日期:104-08-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對於該類案件,通常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但若想要避免有前科,也可以嘗 ... (恕刪)
感謝答覆!
再請教一下,若直接判決的話,刑期大概是多久?可否易科罰金?
若因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或原民身分,可否申請分期??
瀏覽:414
日期:104-08-16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