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Al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08 | 最近登入:104-26-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律師,之前任職的公司因為與買方發生AB帳關係,因此被檢察官起訴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但被告中包含現職業務與已離職業務,想請問律師,商業會計法第71條的行為主體應為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為何業務人員也被檢察官列為被告?懇請協助,謝謝
瀏覽:256
日期:104-08-18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