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蔡逃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0-08 | 最近登入:104-3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汽車跟汽車小擦撞車禍!!我行駛在自己的車道上.後來車禍鑑定出來是對方要賠償我的修理費用!對方保險公司對我方修理費用沒有意見但是當事者父親不肯叫女兒簽和解書認為為什麼他要負全責!!說他會找時間要去警局補作筆錄但是出車禍時已經雙方筆錄作好也簽完名字請問我該怎麼做!!自己保險公司叫我等?是要等對方動作嗎?還是保險公司不處理呢?請問那對方補作筆錄需要過去警局查看嗎
瀏覽:794
日期:104-08-3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論是你對對方的請求權或是你對保險公司的請求權時效都是二年,二年後他們都可以拒絕給付。 請問那對方到警察局補筆錄的話我需要過去看嗎?還是不需要
瀏覽:794
日期:10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