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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09 | 最近登入:106-18-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萬分感謝徐大律師的熱心回覆, 謝謝! 小弟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管委會似乎不想理會, 他們可能認為位子有給你了, 剩下是你個人的問題(是你要買休旅車的) . 因此雖如您所云, 約定專用, 但小弟一個人也無法改善現況, 例如: 自行拆掉車位上面那具抽風設備(這樣肯定是不對的作為, 會被告), 管委會那一端若擺爛不處理, 小弟恐怕也是無能為力...是否有什麼罰則或強制作為讓管委會處理呢?以下有幾些想法:1. 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提出重新抽籤分配車位: 小弟也才剛住進一年多算是社區的菜鳥, 此法恐不可行. 絕大部份的車位大家都用得習慣, 九成以上住戶的車位要停轎式或休旅都可, 重抽對他們只有不便甚至會抽到像小弟這樣車位的風險, 此案一出應是會遭否決. 2. 自行出租自己的車位, 然後承租管委會委託停車場公司管理的車位: 主委和總幹事都這樣建議我(因為這樣就完全沒他們的事了). 雖沒有當面回絕, 但我私底下總是不滿. 今天是因為公共設備而致幾個住戶車位無法使用其完整之功能, 總應由管委會來彌補這樣的問題才是. 怎麼會叫住戶以自力救濟的方式去解決呢?  (這是小弟私下的想法, 是否有不對之處, 還請指教)3. 一如徐大律師所云, 跟出租停車位調換: 總幹事先生也曾這麼跟小弟提過, 這也是小弟最期待的方式, 我也承諾管委會, 我若換回轎式的車子或抽風設備移除, 我當回去原本的車位. 只是這事也快兩個月過去了, 似乎也沒個動靜, 是否有什麼罰則或強制作為讓管委會處理呢?謝謝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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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5
1. 地下室為了通風的關係, 十幾年前大樓蓋好時就裝設了抽風設備2. 地下停車場在幾屆前的管委會中, 抽籤被定了下來, 因此住戶在地下的停車場都有固定車位....但有數個車位因上面有抽風設備而高度不足停不下休旅車...3. 地下兩層所有的停車位分給一戶一位之後還有剩, 因此管委會就把剩下的車位委請停車場公司經營, 讓整個社區有額外的收入....現在小弟的車位就是那幾個因上面有抽風設備而高度不足停不下休旅車的車位....隨著孩子的出生, 家中人口眾多, 有需要換七人座休旅車....(家中人口數六人, 五人座的轎車真的擠不下了)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小弟可否向管委會主張更換車位之要求?萬分感謝您!
瀏覽:911
日期:10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