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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蒼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09 | 最近登入:104-08-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 本人於9/6(日)開著跟朋友借來的車於中山北路與南京東路交叉口(中山分局外)路況不熟沒注意不能左轉,違規左轉(有打方向燈且當時我幾乎是停在中間被後車按喇叭驚慌下踩下油門,估計車速低於30公里) 與對向計程車司機發生對撞車禍 我方汽車車頭全毀 對方也差不多 雙方輕微受傷,對方當下有坐救護車去馬偕,我則因嘴巴稍微流血右腳膝蓋微微挫傷而沒有去醫院 雙方汽車均無碰撞險,僅有強制險 因在中山分局外  故警方不到兩分鐘就在現場拍照  已有筆錄 目前狀況是這樣...... 被害人要求回原廠整修 估價出來大約落在45萬上下(據說是一年內新車) 車主要求我盡速維修 且希望我不要給別的車廠維修(擔心後續問題) 我目前是新進公務人員 我無法負擔如此龐大的維修費用 想詢問如何降低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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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8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一般來說,肇事責任比例以及車輛維修零件折舊方面可以降低賠償金額 2.如果有 ... (恕刪) 感謝阿彬律師的回覆 想請問一下 肇事責任比例部分是不是要等事故發生後30日取得交通初判表後再去申請車禍鑑定?? 這樣要至少一個月的時間 這段期間她的營業損失部分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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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