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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09 | 最近登入:10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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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與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兒子監護權歸我,扶養權男方須每月支付10000元當作兒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用,今年3月前夫有匯一半的兒子美語補習費給我,現在拒付,說補習費包含在每個月給的一萬元,我該如何跟前夫討這一半的補習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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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