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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09 | 最近登入:10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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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 婆婆住安養中心,安養費由子女共同分擔,同母異父的大哥,將婆婆持有公公房屋6/10過戶到自己名下,再帶婆婆做精神鑑定後至法院宣告禁制產,但其他家人完全不知道過戶及禁制產的情況,請問宣告禁治產其他家人都無權過問嗎?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形下將婆婆的財產都捐贈給自己,其他人只有扶養婆婆的義務,沒有任何權力可言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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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