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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毛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09 | 最近登入:104-1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小妹於去年??????在某拍賣上販售了 個人使用過(某XX數位學院上課)的二手上課教材並附贈上課時錄音檔案 直到今天接到了某幾察局通知,??得知因去年小妹的無知販售行為因此觸犯了嚴重的侵權,?經告知需到警局做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小妹感到非常惶恐,不知怎麼辦才好?? 能否請法律專家告知小妹下一步如何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因為還有要參加公務人員的考試,這樣會留下前科以致永遠無法在參與公務人員考試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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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1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洪律師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 1.我沒有影印教材,教材是正版 2.錄音檔是XX數位學院視訊班經隨班人員同意自行錄音   (錄音檔案是以MAIL方式MAIL給買家) 3.以上僅此販售一次,也從未想藉由販售獲利 4.整理書櫃時,因無要再考某科目,書籍也不會再使用到,單純的想說PO上網二手教材    買賣內容提到說:"附贈"上課時錄音檔這樣 再煩請洪律師再提供您寶貴的意見,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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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