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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09 | 最近登入:10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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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小妹於去年??????在某拍賣上販售了 個人使用過(某XX數位學院上課)的二手上課教材並附贈上課時錄音檔案
直到今天接到了某幾察局通知,??得知因去年小妹的無知販售行為因此觸犯了嚴重的侵權,?經告知需到警局做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小妹感到非常惶恐,不知怎麼辦才好??
能否請法律專家告知小妹下一步如何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因為還有要參加公務人員的考試,這樣會留下前科以致永遠無法在參與公務人員考試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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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1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洪律師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
1.我沒有影印教材,教材是正版
2.錄音檔是XX數位學院視訊班經隨班人員同意自行錄音
(錄音檔案是以MAIL方式MAIL給買家)
3.以上僅此販售一次,也從未想藉由販售獲利
4.整理書櫃時,因無要再考某科目,書籍也不會再使用到,單純的想說PO上網二手教材
買賣內容提到說:"附贈"上課時錄音檔這樣
再煩請洪律師再提供您寶貴的意見,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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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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