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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09 | 最近登入:104-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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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於2年前分2筆(20萬、10萬)拿給我錢放款給外勞。我答應,並簽本票及借據與他。我每月要付他6%利息錢,也就是18000元。我收取外勞7%的月息。賺1%。但應外勞欠款有跑。故我便墊利息將近2年。本金都墊光了。有還他本金10萬啦。我目前真無力還。他有說過利息不用。剩20萬元看我如何還。我原本說6月開始還,但事與願違。我可能要10月才可以開始分攤還。因?是朋友故我當初給他利息時都沒請他簽單據。都交現金。我利息及本金都還他超過30萬啦。前ㄧˊ陣子他說要寄存證信函。最近沒和他連絡。因我怕他找人討債。請問他可告我詐欺嗎?會成立嗎!我付他利息很多也很累。我有想要還他。等10月開始吧。怎麼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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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