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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澤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9 | 最近登入:104-1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前輩好 昨日我開車在巷道內右轉時(以下所稱巷道皆只容一台汽車通過的寬度,巷道為一個T字路口,我由T字下方往上再右轉),為閃避前方(T字的上方交叉點)違停之汽車右側車身不慎擦撞到轉角處(離轉角一公尺)紅線違停之機車,造成機車翻倒,我右側車身刮傷、板金凹陷,當時機車車主不在現場,我也認為沒人受傷應盡速移開車子,所以將對方機車扶起且我方汽車移開後報警備案,當下雙方並沒有劃設標線或拍照保存現場,但我有將行車紀錄器畫面提供給警方,目前正在等待事故判定表。 想請問若以上述狀況所說 1.肇責部分權重會如何分配呢? 2.我的汽車剛買不到1個月,對方則是5~10年的機車,若雙方皆要維修,假設我維修6000,對方維修1000,那以1.的權重分配完之後應該如何賠償呢? 3.若要提起民事訴訟必須先經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嗎?如果訴訟結果失敗,我需要賠償對方出庭的損失及律師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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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