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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家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9 | 最近登入:104-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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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一下,前幾天發生擦撞總共有3台機車(我方為第三輛機車),事情經過:第一台車緊急煞車,第二台煞車不及撞上第一台車,我方也反應不及撞上;根據第一台的說法,是第一台車前面緊急煞車他才會緊急煞車,但當時路況關係我方無法看到前方,他所說的車輛也不在現場(路況為竹北往新竹的一座橋上,有機車道原為2線的機車道,但因為在整修路段,用了三角錐圍成1線道,所以路況上無法注意到第一台的情況),想請教一下,這種情況後者車輛都是全責嗎?看了很多,都說事後者無保持安全距離,但前者可以想緊急煞車就煞車嗎?那種路況好險我後方無車,不然我也會被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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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