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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銀河系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4-09 | 最近登入:104-2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在此向各位請益:      筆者的父親在復康巴士公司上班,在某次路途中不慎進入涵洞導致車輛屋頂損毀,公司要求父親全額24萬元修繕賠償,並以每月薪資扣款1萬元整的方式償還。      在此請問:      1.公司針對車輛是否有責任保車輛本身的保險,而不是由司機全額負責車輛的修繕費用?      2.公司再聘僱司機時,如未事先告知勞工車輛修繕責任分屬,是否不當?      3.車輛修繕費用決定全由公司估價維修是否有失公平,24萬的費用是不是能要求逐一檢視並加入車輛本身折舊問題而有所減少?       這24萬的費用對家裡影響甚鉅,在此先感謝協助回應的律師了。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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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看公司是否有幫車輛投保車體險,且有甲、乙、丙、丁式車體 ... (恕刪) 徐律師您好,很感謝您甚快的回覆: 父親開的是復康巴士,公司沒有保車體險...因此要求我們要全額支付... 父親對於這件事很心寒,態度消極...,請問我們親屬能以甚麼身分介入這件事? 是否需要委託書? 車輛維修估價的部分是不是也能由我們主動提及要其他車廠估價? 而不是一直處於被動、被要求要償還多少,該輛車年資已長,是否能如法條所羅列的超過折舊年限只能收取10%的費用呢? 該費用的估價一樣是以全新單品的價格去計算嗎?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最後請問如果需要律師協助,您的聘僱費用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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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5